稅局新規定??

近幾個月時常聽到或見到《稅務局新規定》,身為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股東,您又知唔知道報稅今年度跟之前的年度有咩唔同呢?如果大家仔細少少比較吓2022及2023年度的利得稅稅表,就會看到兩者的分別,就是一個「Small」字。 簡單來講,稅局以前對一些「小型企業*」要求提交的文件相對寬鬆,只係交回報稅表就收貨。相信是因為行政成本的考慮,等同派消費劵時嘅思路。但這個簡化既程序令坊間部分人士以為有限公司不用每年都需要進行審計的想法。根據[公司條例],有限公司需要每年搵執業會計師做一份財務報表,即係審計報告。 2023年度開始,稅局要求不論公司收入多少(即係零收入都好),都需要交報稅表時連同佐證文件(即是審計報告及利得稅計算表)一同交番去稅局。如果您的公司過往都是以小型企業方式報稅而沒有做審計報告,問題就會來了。 例子一、假如我公司係2023年收到稅表,以往都係以「無營運」填零申報,由2017年成立以來從來都沒做過審計,我可否只係做2023年度審計報告嗎?答案是不可以❌,因為需要由第一年做起,起碼要做5個年度。 例子二、假如我公司係2023年收到稅表,我剛在2020年交咗稅表連同審計報告一併交予稅局,2021年生意額只有很少,都不超過10萬,而且都是虧損的;2022年生意有好轉,營業額有近100萬及略有盈利;2023年回復番疫情前8成生意額有近200萬及盈利。今次需要同一時間做2021、2022、2023年度的審計報告,才可以順利完成2023年度的報稅事宜。 *年度總收入不超過$200萬為「小型企業」。 我哋可以提供一站式服務,令您公司順利過稅關,以免遲交有罰款!全程無需會面,省時方便。全程由專業會計師跟進,保証交流的過程能提供專業可靠資訊。 歡迎WhatsApp 64628548 問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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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有限公司」後 – 小貼士

當你正式開業/營運後,記得做以下兩件小事情: ?【開業通知書】 《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規定,有關公司須在它開始經營業務後當日起計的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税務局局長。不遵辦上述規定,即屬違法,可處最高5,000元罰款及監禁一年。 ?【通知更改業務性質】 《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規定,在業務資料發生變更或結業後,業務經營者須於 個月內以書面通1知税務局局長。不遵辦上述規定,即屬違法,可處最高5,000元罰款及監禁一年。 ?其實,如成立公司後收到的商業登記證,在「業務性質」(Nature of business )一欄中,是自動填上【CORP】,意思是法團/公司,英文全寫是CORPORATE 。原因是經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制度下成立為法團的公司,須在實際開業後的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局長其業務的資料,包括業務名稱、業務描述及業務性質、營業地點的地址和開業日期。想變更為你自己所屬的業務性質,必須填寫上述文件及交回商業登記處。 歡迎WhatsApp +852 6462 8548 了解更多關於【成立有限公司/無限公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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